导语:中信银行所谓“以房养老”仅是对现有业务略作包装,与国外“以房养老”模式其实相去甚远
本刊记者 程泉/文
“年轻的时候人养房,年老的时候房养人。”最近,中信银行推出的养老按揭业务,给多年来不温不火的“以房养老”概念添了一把柴。
不过,记者从中信银行得知:至今,市场对于此项新业务反应依然冷淡,虽然关注和询问的人不在少数,但“几乎没有成交的”。而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更是在微博上不点名地批评其为“山寨版以房养老”。
挂羊头卖狗肉
中信版本的“以房养老”梦想到底能否成真,且先看看其具体的规则如何。
第一,申请此项业务的必须是“年满55岁的老人”。老年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和自己年满18岁的法定赡养人共同申请。
第二,必须把自有产权房屋抵押给中信银行,银行根据房产价值和合理的养老资金确定贷款金额,按月向老人发放养老金。累计贷款额不超过所抵押住房评估值的60%;每月支付的养老金不超过2万元。
第三,申请人还必须提交拥有第二套住房的材料,也就是说:申请此项业务的老人及其成年赡养人必须拥有2套以上产权房屋。
第四,贷款最长期限为10年,在贷款期限内,老人或其成年赡养人每月按照市场利率支付利息与部分本金。贷款到期后再一次性偿还剩余本金,并解除房屋质押。
仔细分析不难看出,这其实就是把自己的住房抵押出去,获得一笔“个人消费贷款”,只不过换了个名头。与一般的消费贷款相比,此种“以房养老”设置的条件甚至更为严苛。在正常的利率标准下,要求申请人拥有两套产权房屋;放款方式也明显缺乏竞争力:普通的消费贷款还可以一次性获得一大笔钱,“以房养老”却只能按月领取有限的养老金,还得承担不菲的利息。在华高莱斯国际顾问(北京)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锋看来,中信版“以房养老”连“看上去很美”也没做到。
说白了,中信银行的做法仅是对现有业务略作包装,与国外“以房养老”模式相去甚远,难逃“挂羊头卖狗肉”的嫌疑。
“以房养老”又叫“倒按揭” 或“反向住房抵押贷款”,指房屋产权人把房子抵押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在综合评估借款人的年龄、生命期望值、房产价值等因素后,每月给房主发放贷款用于养老,直至房主去世,房屋归金融机构所有。在欧美各国,这一养老模式已经非常成熟。
何锋分析,“以房养老”本质上是一种对赌游戏,”赌的是房主的生命值”。房主活得越久,得到的贷款越多,银行和保险公司在这笔业务上就越可能亏损。反观中信的“山寨版”,银行永远是赢家:贷款总额仅有房屋评估价的60%,避免了房价波动带来的风险;贷款期限仅有10年,避免了老人活得太长带来的风险;最后还嫌不够,还得要求你有两套房。算盘太过精明,吸引力当然就极为有限。
全社会都没准备好
何锋也提出,中信银行的做法虽然“山寨”,但其存在的问题不是中信银行自身可以解决的。“行不通”有其背后的原因。
首要问题是,以房养老中的“对赌”,焦点是老人寿命预期的不确定性,其实是保险业务,银行不能做。同时,在国外,可以直接以房屋抵押向保险公司贷款,但在国内,保险公司除了保单质押贷款,没有资质放贷。所以,作为“保险+贷款”模式的以房养老,需要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
从企业运作的角度,要推出这项业务,必须有银行和保险两个牌照,还得协调两个企业法人之间的关系。从国家政策的角度,则需要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合作。单个企业的力量显然不行。
第二个原因是,“以房养老”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如对老人生命期望值的判断是否准确、房产价值未来走势如何等。对于银行来说,这不仅仅是放贷行为,还是一种投资行为,而国内银行业的投资能力相对较弱,更多地还是通过存贷款差来获取利润。
最核心的因素,还是养老的人。美国人的投资意识较强,房地产市场也比较稳定,国内却非如此。“按照美国模式,养老金到底给多少才合适?老人算不过这个账。不是嫌银行给的少,是不知道银行给多少才是合适的,没有概念。”
再加上十多年来房地产市场持续快速膨胀,政策干预的影响长期存在,按现在的标准来衡量未来十年的发展速度,定高了银行不愿意,定低了老人感觉吃亏,因此,即使推行以房养老,恐怕也要有让各方信服的估值和计算办法才行。
房子的产权也成为焦点。这其中,既牵涉到中国特色的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又牵涉到一旦银行要收走老人房屋,其中可能存在的产权纠纷。此外,“以房养老”还必须克服社会心理与观念上的重重阻碍。
其实,在中信之前,国内也不乏“以房养老”的试水者,如南京汤山温泉留园在2006年推出“以房换养”,北京石景山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在2007年重阳节试行“养老房屋银行”,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曾试图推行“卖房养老”等等。这些尝试,无一例外地因为申请人数过少、实施中困难重重而终止。
先行者的尴尬
其实,在近期的多次高层会议上,“以房养老”都受到极大重视,一些立法障碍也在逐渐消除。2007年,“土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已写入《物权法》,2011年10月27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更公开表示,住宅用地70年所有权不会影响以房养老的开展。
保险公司在不动产投资方面的松绑,物权法对“共有产权”的规定,都是“以房养老”的利好消息。下一步,在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看来,“以房养老”需要政策面的更大支持,主要是税收支持和建立遗产税制度。
在美国,办理反向抵押贷款的老人,其房产13.5万美金以下的部分价值免税;押给保险公司的房子,和保险公司给老人的给付金,只能“单向收税”;提供以房养老服务的保险公司也能获得部分税负减免。
遗产税对于推动以房养老的帮助是直接的。对富人的遗产征收高额调节税,迫使他们考虑使用“倒按揭”将房子在自己活着的时候变现,“这相当于免税,如果不办,过世后将不动产传给子女,就得扣掉一大笔。”但是在国内,遗产税在短期内推出无望。
孟晓苏进一步认为,“以房养老”在国内举步维艰,症结在于保监会的不作为,以及金融机构的保守。“没有钱作为中间的介质,保监会就不接受。问题出在保监会。群众已经过了河,保监会还在摸石头。”
中信的做法是正向抵押贷款,再往前走一步,就成了反向抵押贷款,“而这一步,是银行业迈不出去的。”“一定需要保险公司参与。不解决‘活多久养多久’的问题,是不行的。”
前几年,保监会上报国务院,指出以房养老的推行存在四点障碍:房子值多少钱,很难评估;老人能活多长时间,也不知道;保险公司不懂房屋管理;没有物权法,70年土地到期怎么办?因此,保监会建议先做国外考察和国内调研。但此后,就再无下文。
而在孟晓苏看来,保监会提出的“障碍”,都不是障碍。“房子值多少钱,建设部能不知道吗?不知道老人活多长,才叫保险呢,不然怎么卖一般的养老保险产品?房屋管理,有那么多专业机构,谁要你管了?物权法的问题,现在已经解决了。”
“我作为一个保险公司董事长,已经为这事儿焦头烂额了,多次呼吁没有回应,我的保险公司也不敢擅自推出违规产品啊。”
从实操的层面,孟晓苏说自己已经设计好了很多详细具体的方案。比如,银行和保险公司有几种合作模式?怎么处理房屋价值变动?房子要拆迁怎么办?老人不满意怎么办?老人的子女争夺继承权怎么办?保险公司怎样鼓励老人再办其他保险业务……
“我们只需要管事的人开口子,说‘你可以做了’,就要这一句话,他现在不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