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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父亲母亲——对于在宅养老问题的伦理学思考  

文章出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05-10-13

  随着时光的推移,我和我的弟弟们都已经变成成年人了,其中的我甚至都快变成中年人了。而与此同时,我们的父亲母亲也都已经变成了真正的老年人。当我们还是孩子时,我们对父亲母亲好,那叫做听话;而当我们成为成年人时,我们还对父亲母亲好,那就叫做孝顺了!

  从小的时候,我就听我奶奶讲过许许多多的关于孝顺的故事,关于古人的、关于今人的,甚至还有关于动物的,正所谓“鸦有反哺义,羊有跪乳恩”,这些“百善孝为先”的故事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子里,因此孝顺也就成了我们兄弟的一个重要的行为准则。小时候,我们三个人不止一次聚在一起,说长大了一定要孝顺,只有这样才能对得起辛辛苦苦的父母。

  可是,长大了才明白,“孝顺”的确不是一件轻松的事情,可以说,到目前为止,我留给自己的遗憾远远地多过欣慰!

  第一个遗憾首先来自于我的奶奶。

  在奶奶在世的最后几年,正是我的创业期最艰苦的时刻,现在回想那个风雨动荡的一九九九年,我依然觉得有点不堪回首。那几年,我加了太多的班,坐了太多的车,也熬了太多的夜,在这种情况下,的确没有时间去多陪陪她,去多陪陪看护了我十四年的奶奶。在那段日子里,我一直想能够抽出一大段时间去专心陪奶奶散心,可直到奶奶去世,我都没有能够抽出这段时间来,现在回想起来,这是一个终生的遗憾!

  后来我就有了一个非常坚定的想法,那就是绝对不能让对奶奶的这种遗憾再在父母身上重演,所以,我那时候就开始想办法安排好父亲母亲的养老问题。

  最先父母是住在山东老家的,为了能多陪陪父母,在奶奶去世后,不容分说,我就想着把父母接到北京,这样就能够多见见父母。在这期间,还有一个公益广告对我起了巨大的作用,前面的内容记不得了,最后一句话是这样说的:“陪父母散步,无价!”基于这样一种考虑,我就决定一定要把父母安置在自己的身边,可后来发生的故事才让我明白,要妥善的安置好我们这代人的父亲母亲们,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

  先说一个最容易的“不容易”,那就是给父母养老费的问题。要让父母来北京就要给他们买一套房子,这时候你会意识到,对于我们这些六十年代出生的人来说,我们的的确确能体会到什么叫做“上有老”——这其实是沉甸甸的三个字!因为,父母这辈人,辛辛苦苦的为国家工作了一辈子,还没赶上走向市场经济环境,就退休了。贡献的事情是赶上了,赚钱的事情却没赶上,到了退休的时候,不仅为后代留不下什么资产,就连养老居所也成了大问题。好在我们几兄弟还都赚了些钱,绝对有能力为父母解决好养老居所和养老费的问题,但是,必竟不是每个人都能有这样的经济条件。那么对我们这代人而言,父母养老的经济问题如何解决,就是一个挺严重的问题。不过这还是所有的“不容易”中最简单的一个问题了。

  但有了钱就能解决父母养老居所的问题吗?经过后来的寻找,我发现完全不是这样。这事实上是一个更不容易的问题!

  首先我去考察的是北京的老年人公寓,现在不管怎么说也有那么几个项目了,但是考察过后,我却发现在那些环境中老人们活得并不如意。因为老年人的确是最怕孤独的,他们需要和别人住在一起,需要有伙伴,但是,他们并不希望这些伙伴都是老年人!如果他们周边的伙伴都是老年人的话,他们相互之间看来看去只会越看越老,在一片“夕阳红”中,他们会越来越真切的感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他们会感到这种“老之将至”的危机感离他们越来越近,这对于老年人来说反而是最大的忌讳!

在美国,他们将老年人分为三种,即“GO-GO”的老年人,“SLOW-GO”的老年人和“NO-GO”的老年人。

  第一种也就是我们说的年轻的老人,他们是最不希望别人拿他们作老年人对待的,对他们而言,真正属于他们的人生是从五十五岁开始的。在此之前,他们为子女活着,为作父母的责任活着,而在此之后他们将开始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在欧洲、在美国,我在许多的度假地都看到过无数的如我父母这般年纪的老年人,他们开着旅行房车,或者开一个小轿车,车后拖着一个旅行房车,哪里都去,四处旅游。那份悠然,那份自信真让我羡慕不已,去和他们聊聊看,多数人都会给你一张有形的或无形的旅行计划表,在这个表中计划着属于他们老俩口的真正的人生。他们甚至都不讳言,他们大概在哪一个年纪会去世,在哪一个年纪会“NO-GO”了,而在此之前,他们从五十五岁开始一定要好好享受一个属于他们的“GO-GO新时代”。他们有一系列计划要去的地方,于是,这些老人们都无一例外的向我介绍他们去过的地方有多么多么美,而他们要去还没去的那些地方又是多么多么的诱人,而每当这时候,他们的脸上都有一种属于孩子的天真烂漫。这是一种非常打动人的天真,每当这时候,我都会想起我们的父亲母亲来,什么时候我们的父亲母亲也能像他们这样潇洒呢?也能像他们这样过一段属于自己的“GO-GO”生活呢?

  为此,我曾经积极的鼓动过我的父母,鼓动的结果就是他们终于行动起来了,“GO-GO”了一把,最大的收获就是把北京市的景点都看完了,并且带回来厚厚的一叠照片。看完这些照片,我禁不住哑然失笑!如果让我为这叠照片起个名字的话,那它的名字应该说叫“到此一游”。因为,这些照片的背景在不断的换,一会儿是故宫,一会儿是天坛,但唯一不变的是他们老两口的姿态和神情。每个景点只要去过了,就觉得心满意足,而且还直喊累,说以后最好还是在家里待着,不要再出去受累了。直到这时,我才明白所谓东西方文化间的差异也会表现为东西方老人们心理的差异——现在西方的旅游市场主要以度假旅游为主,以观光旅游为辅,而东方的旅游市场则正好相反;同样,现在西方的老人们主要以旅游度假的方式作为他们的主要的养老方式,而东方的老人们则正好相反。这种差异,单纯出国考察的你很难体会到,只有自己的父亲母亲老了,你照顾过老人了,才能深切体会。甚至,也许只有当我自己老了的时候,才能真正体会东西方人群在老年人心理,和养老方式上面,到底有什么真正的不同吧。到那时,我的理解肯定能比现在更为深刻!(但现在我们等不及了,就让我先写写现在我能思考到的深度吧,而我也期待着,等我年老的时候再写篇这方面的文章与大家再叙此事)。

  从本质上说,老年人要想过得幸福,就必须生活在体验之中,准确点说应当是生活在回忆和体验之中!记得在香港时,曾经有一个著名的地产商亲口对我说过:一个人有没有本事,不在于别的,关键在于当他年老的时候是否还过得去!这句话给我的印象极为深刻,因为我们山东的山里人有句话叫做“走路不观景,观景不走路”,在我们人生的五十五岁以前,我们的人生状态其实就是“走路不观景”,而到了我们的五十五岁以后,我们终于可以开始“观景”了,而这时候还走不走得动路,才是最重要的。这其中包含了你是否还有本事走路,你是否还有资本走路,你是否还有人陪着走路。我想有了这几点,一个人的晚年就可以叫做是幸福了,这时候我们常常会说到一个词,叫做“晚景”。“晚景”其实包含了两个方面,一个是晚年面对的现实风景,还有一个是晚年对于过往岁月的回忆,两项相对照,就会得到一个人真正的心理感受。

  而根据我们的观察,在东西方老人的眼里,“晚景”的参照性是完全不同的,所以说东西方的养老方式也是不可能相同的,是不可以用一种标准来进行衡量的——我们之所以不能把西方的老年人公寓直接搬到我们东方来,老年人心理价值取向的不同是最为深层的原因。

  西方的家庭和东方的家庭是不一样的,西方的家庭成员个体的独立性非常强,他们先是有个体而后再组成家庭。在这个家庭中,父亲首先是自己,其次才是妻子的丈夫,然后才是孩子的父亲,所以,他们都会优先保证自己的生活品质,然后才决定对孩子的养育付出和教育付出。同时,他们对于孩子这个个体也是非常尊重的,即使孩子出现了某些早熟行为,他们大都也可以理解,可以原谅。因为,在他们的眼里,他们与孩子都是平等的个体,反过来,在孩子的眼中也是一样。因此,对于西方家庭而言很少出现我们的所谓独生子女溺爱问题,孩子与父母更多的表现为相互独立、相互尊重。普遍的西方父母对于孩子的期望值也没有东方人这样高,在国外,尤其是在美国,我不止一次的遇到国外的父母们只知道自己的孩子在哥伦比亚大学读书,但却不知道他念哪一科,更谈不上学习成绩好坏了。而至于他有没有女朋友,那更是不应该过问的事情。可是,你要问到他本人的养老计划,好家伙,那早已构思完毕几年了,就等着五十五岁一到好马上展开行动。

  总之,在西方老人的眼里,儿孙满堂不是最主要的风景,至少在他们的“GO-GO”时代不是,对他们而言,自己那种旅行、度假、钓鱼、打猎、远足、园艺等等有趣的老年生活体验才是主要的晚年风景。因此我们在西方,特别是在美国,可以看到许多的老年人住宅,其中最突出的一个标志是高尔夫球场。在这些高尔夫球场中随处你都可以看到那些潇洒的“GO-GO”老人的身影。他们可以接受许多老年人聚居的模式,而并不一定要聚在儿孙满堂的大家庭,因为对于大多数西方人来说,这个大家庭是并不存在的。

  但东方人就不一样了。在东方人的家庭中,每个人首先是整体中的一员,其次才是一个独立的个体。父亲首先是孩子的父亲,其次才是妻子的丈夫,最后才会作回自己。东方人对于家庭尤其是对于孩子,都拥有一种极为彻底的奉献精神。我在意大利的米兰曾经看到过这样一个典型的东方母亲,她开着一个挺大的中餐馆,工作是紧张而且艰苦的,说起生意,说起意大利,都有许许多多的牢骚,脸上也是愁容不展。但当我问到她的孩子的时候,母亲的脸上呈现出极为灿烂的笑容,“他在读书!” 所以,从我们父母的身上不难读出这样一个道理,他们为我们这代孩子所承担的,是一种“无限责任”,而西方的父母亲们只为孩子承担“有限责任”,因此,我们对于我们的父母也应当承担着“无限责任”。说具体点,我们现在就是要像,当年他们看护我们这些孩子们一样,义不容辞的担负起看护这些老人们的责任,尽心尽力,无微不至,直至他们幸福的离开这个人世为止。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不能简单的把他们往社会养老机构里一放了之,而应当让他们和我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更何况,我们现在的养老机构还远远没有完善到西方社会那种程度。

  所以,那些在西方社会养老模式中合理的东西,对于我们东方社会而言,未必合理。因为,一种模式合理与否,我们不能只考虑它的现在,还必须研究它的过去,如果我们把东西方老人的养老方式比喻为一种契约模式的话,那么对比之后我们就不难发现,在西方的老人年轻的时候,他们未来的养老契约主要是和政府签订的,换言之,联邦政府是他们的第一养老责任人,而孩子是他们的第二养老责任人。中国则不同,在我们的父母年轻的时候,很大程度上养儿就是为了防老,那个时候,社会化养老还远没有成为一种成熟的模式,甚至连模式的雏形还没有。因此,他们对未来的概念就是,自己的子女绝对是他们养老的第一寄托,第一责任人,甚至是唯一责任人。所以,他们在养育自己的孩子时,有意无意的都用上全部投入,不管我们承认与否,这个看不见的契约事实上已经存在。虽然社会进步了,虽然社会化养老出现了,但是,如果我们站在我们的父母立场上想一想,他们是否愿意看到我们就此解除这个契约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他们不愿意看到!我们也不能这样做。哪怕是部分的解除这个契约都不可以,因为,我们的父母已经付出了!

  说一个最世俗的比喻,如果我们把养育并看护父母看作一种商品的话,那么我们的父母们,就是这种商品的订货人,而我们这一辈就是这种商品的供货商,早在我们还幼小的时候,早在我们的父母还年轻的时候,我们和他们之间就已经达成了一种责任对等的供货契约,更重要的是我们的父母们已经为这一纸看不见的契约,预付了全部货款。请注意,是全部,而不是部分!这里所说的货款,就是他们对于我们这么多年含辛茹苦的养育之恩。这种恩情他们已经付出了,而我们已经接受了,即便是从市场经济的角度说,我们作为一个已经收了全部货款的供货方,有什么理由不向他们提供满意的货品呢?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不承担父母的养老责任,于情于理,都是不成立的。

  上述这种说法,还仅仅是针对于一种静态的时间观念,如果我们再把时代的坐标系加入考量的话,我们会发现,我们这代人更应当为父母尽到养老的义务。为什么呢?因为,就在“父母养育我们”直到“我们照顾父母”,这样一个时间里程中,中国的社会发展历程恰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父母养育我们的六、七十年代,那个时候,我们每个家庭的经常状况远没有像今天这么好。换言之,父母在那个时候,要想把我们照顾得好一点,没有别的办法,只有以牺牲自己的生活品质为代价,要想让我们吃得好一点,父母就只能吃得差一点,在这种过程中,父母作出的牺牲事实上是很大的!可到了我们要照顾父母的今天,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已经步入到了二十一世纪初叶,这个时候,我们后辈们的经济实力已经远非父母可比,换句话说,我们用今天的实力来兑现当年的“订货承诺”,其实是件非常容易的事情,我这里所说的非常容易,是指与当年父母养育我们的情况相比较而言。

  记得当年我们三兄弟都还小时,有一次,父亲母亲半开玩笑地问我们:“你们三个长大了都想给我们买什么东西呢?”当时我的回答是为他们装空调,这一回答引起了父母浓厚的兴趣,因为那时的父母还不知道空调是什么,其实我也不知道,只听别人说过而已。从那以后,父母倒经常会对我说:“你要好好学习啊,等将来赚了钱还要给我们装空调呢!”现在想来,我的父亲母亲是多么的淳朴,他们要的并不多,我们其实是很容易兑现的。这就像在市场经济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名词叫做“通货膨胀率”,如果就父母与我们之间的亲情而言,我们的父辈们在经济上可以说正好赶上一个通胀率很高的发展过程。他们养育我们时,付出的亲情很多,而现在他们要求兑现的却很有限,因为我们现在拥有的照顾他们的能力与当年他们养育我们的能力比起来,至少在经济方面是绝对不可同日而语了!

  说到这里,我们也就可以明白一件事,那就是我们在此讨论“在宅养老”模式(或者叫做“居家养老”)的伦理学基础是什么,如果,我们不了解这件事,不了解这个道理,仅仅把“在宅养老”看作一种社会养老的技术性手段,那就大错特错了,这实在是一个沉甸甸的话题。当讨论到别的话题时,我们只需要论证它在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它在经济上的合理性,但是对于父母养老这个问题而言,如果这件事由我们这代人来讨论,那么,我们的立场不可以是中性的。因为,在我们的父亲母亲面前,我们是负债一族,是感情上的负债一族,我们必须在讨论可行性与合理性之前,首先要讨论,养老模式的“合情性”问题——任何一种养老模式,只有当它合乎我们这一代人的家庭伦理时,它才是成立的。

  这就是为什么在前面的文章中,当我们讨论完关于“在宅养老”的所有技术性问题以后,我为什么要用,这样长的一段篇幅,以自己的亲身感受,来讨论关于“在宅养老”的伦理学问题。因为,与我们以前所有《技术要点》中所讨论过的问题不一样,中国当代的养老问题,首先应当从亲情社会的角度来考量,任何的技术与经济手段都只能作为手段而存在,而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则必须符合社会伦理的“合情性”前提,如果偏离了这一点,仅仅去比较各种养老模式的理性指数,这样就背离了我们要创立和谐社会的真正初衷——一个和谐的社会,一定是一个以人为本的社会,而以人为本的内涵,绝不是仅指人的生理需求,更重要的是把人看成是一种情感动物,从人类情感的角度去研究,如何达到社会结构中人类情感的和谐!古语有“百善孝为先”,今天,如果真正要想创造一个和谐社会,不妨让我们从养老问题入手,有所思考,有所突破,有所创新,让我们好好想一想,我们究竟还能为父亲父母们多做些什么?

  我们应当意识到,他们不是我们的负担,他们是从低一个层次说,是我们早已签约的业主,我们收了他们的订货款,我们就应当提供优质的供货;从高一个层次再说,父母是我们真正的财富,正如中国有一句老话叫做“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句话绝对不是白说的。美国有一个著名的心理学家叫做阿瑞提,他写过一本书《创造的秘密》,在书中,他做过一个研究,发现大多数的诺贝尔奖金获得者,都是隔代教育的受益人。换言之,这些人大多都是由自己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带大的,而不是由自己的父母直接教育出来的,因为,在进行隔代教育时,我们的父母们比起我们来,在教育孩子方面更有经验、更有耐心,也更容易与孩子沟通。缺了他们的教育,甚至可以说我们的孩子们所受到的教育就会是不完整的,事实上,现在已经有许多人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就在去年年底的时候,昆明有许多城市中的三口之家,已经向社会公开招聘爷爷奶奶,希望能够以此让他们的孩子享受到隔代教育的亲情与温暖。这真是一个太让人高兴的消息了!的确,我们绝对不应当把我们的父亲母亲们看作是一种负担,他们其实是我们所拥有的最可宝贵的一笔财富,从这种意义上说,我们研究“在宅养老”问题,也正是在研究这笔无形财富的增值、保值问题。而这个问题处理得好坏与否,不光是关我们这代人良心上是否能够平安,而且还事关我们的后辈们是否能同我们一样健康成长!

  由此看来,“在宅养老”的问题从伦理学与社会学的角度说,可不光是一代人的问题,它既涉及了两代人之间的情感投入与回报问题,又涉及到三代人的情感延续与智慧传递问题。分析至此,我们可以借用晚清学者薛福成在《观巴黎油画记》中的那句话“则其意深长矣!”。

  最后,还要再说一下,我自己的父亲母亲。思考了这么多问题,我也只是明确了为父母选择合适房子的标准而已,至少到目前为止,我按着这个标准在北京还没有选到能够让我和父母都能称心如意的房子,但是,我想这并不要紧,只要我们能够用正确的心态来看这个问题,能够用正确的思维方式来思考这个问题,并且能在创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来着手解决这个问题,那么,在不远的将来,我的父亲母亲,以及和我父母一样的我们的父亲母亲们,都能够找到让他们满意,让我们后辈们也满意的亲情居所。而且,这个过程相信并不漫长,只是到了那个时候,我们也并不能说,我们就真正解决了中国的养老问题,因为养老问题也将是一个不断演化的问题,任何两代人之间亲情关系都是不一样的,因此,任何两代人之间的养老契约也都是不一样的,如果这种养老契约中再逐次加入社会化养老的考虑,那么,这个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富有时代性,所以,正如《吕氏春秋•察今》中所说的那样“世易时移,变法宜矣。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我们就是要根据不同时代的养老问题,制定出不同时代的养老策略,在与时代同步的前提下,思考每个时代的养老问题的答案。所以,我们应当把本期中对于养老问题的讨论,看做是一个思考过程的开始,而结论,则应当在我们未来的思考过程中才能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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